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四川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庭长祝增巧
2018-06-08 10:39: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鑫 胡思行 李正泽 赖雪焱
  祝增巧,现任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她曾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一等功等,今年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四季更替,年复一年,祝增巧长期坚守派出法庭工作岗位,始终忙碌在田间地头,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饱含司法为民的真心,坚守公正司法的良心,让法律的温暖紧紧贴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怀揣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

  “人民法庭具有最贴近基层的特点,所受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互为亲友,因此除了法庭上依法公正审理外,还要学会调和矛盾。”面对基层多发的民间借贷、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民商事案件,祝增巧始终坚持“多调少判、定分止争”的工作原则,努力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在“田间法庭”“工地法庭”“病床前法庭”“院坝法庭”完成了不计其数的成功调解。

  2014年,祝增巧承办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周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了证明其妻子汪某下落不明的证据,请求法院缺席判决他和妻子汪某解除婚姻关系。为查明周某与汪某婚姻关系的真实状态,祝增巧多次到周某所在乡镇查访后得知,汪某因交通事故丧失行动能力被周某遗弃在老家,其对周某起诉离婚毫不知情。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祝增巧当即驱车赶往500公里外汪某的老家——古蔺县古蔺镇金山村。随后,祝增巧多次上门调解,使夫妻二人的关系得以缓和。最终,该起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虽然来回奔波了近千公里,但我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也无愧于我对党的承诺。”祝增巧在结案笔录中写下这段话。

  祝增巧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用一颗亲民爱民之心服务群众,把依法护民权、解民困、排民忧作为神圣使命。她曾在日记本上写道:“只有怀揣着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体察老百姓的冷暖、关心老百姓的关切,让群众在诉讼中切实感受到被尊重、被关怀,调解和判决才会使他们真正信服。”

  人民法官不接受任何干扰诱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祝增巧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以及法官职业道德,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始终坚持办公正案、公平案、良心案。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廉洁模范带头作用。

  2015年,祝增巧承办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王某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多次找祝增巧说情无果。王某在一次调解过后,偷偷留下了一个装满现金的红包。祝增巧发现后第一时间将红包交到了法院监察室,并与监察室同事一起找到当事人退还了红包。她明确告诉王某:“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不会接受任何干扰诱惑,一定会秉公办案,保证公平公正处理这个案件。”

  奉公守纪,廉洁自律,正是祝增巧的真实写照。25年一线审判经历,祝增巧经手的3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左右,所有调解案件无反悔、无申述、无上访。

  派出法庭地处偏僻的山村,却深深地吸引着我

  2016年底,彭州法院被确定为四川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祝增巧勇挑重担,带领家事审判团队攻坚克难、积极创新,探索形成了家事审判“五步”规程和“十项”机制。

  按照彭州法院党组安排,祝增巧在五个人民法庭内力推集团式组队、集约式管理、集中式办案及分流本域各类纠纷、分类参与基层治理、分担审判辅助事务的“三集三分”法庭职能优化模式的创新工作。该项工作推进以来,人民法庭前端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0余件,走访辖区政府、企业开展前瞻调研20余次,提出服务基层治理建议15条,开展特色普法宣传70余次。

  “虽然派出法庭地处偏僻的山村,不在繁华的都市,但是这里却深深地吸引着我。在人民法庭,我辛苦却快乐着。”这是祝增巧常对家人朋友说的一句话。在平凡的法官生涯中,祝增巧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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