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的“聚力”执行:四方强力四力融合
2018-06-10 11:11: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屈庆东
执行法官现场做释法明理工作,劝导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杨子君 摄
  欠钱两年拒不还款,被法院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来不以为然,谁知道儿子当兵竟因为父母的“老赖”身份受阻。意识到严重性的夫妻二人抓紧找到当事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去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这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在当地引起不小反响,这也是济宁法院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诸多成果中的一个。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济宁市两级法院凝聚执行合力,加大惩戒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激发队伍活力,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凝聚解决执行难合力

  “你好,丁庭长吗?我是公安局的小李,你院采取临控措施的冯某现在泉林历山检查站被我们控制住了,你们赶紧来交接一下吧。”3月1日,接到电话的泗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团队队长丁国玲立即组织法警赶往现场,对冯某实施了拘留。原来,被执行人冯某驾驶他人车辆偷偷回家,途经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扫描身份证时发现,公安机关对冯某采取临控措施。冯某被拘留后,法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冯某慑于法律威严,与执行人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需要集全社会合力,仅靠法院自身无法完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卞玉杰告诉笔者,“比如寻找被执行人,需要公安机关依托职能优势提供支持,查封冻结则需要银行部门的配合等。所以,法院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祭出‘组合拳’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执行难问题引起了济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对全市35个党政机关部门如何根据各自职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济宁市人大专题视察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门听取和审议济宁中院执行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济宁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建立了协作协商机制。

  被执行人张某在朋友圈看到自己上了“老赖榜”,不再和法官“躲猫猫”,而是主动还清了1.3万元;某公司因为拒不履行嘉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而被冻结银行账户,该公司法人急于出国洽谈生意,但无法购买机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济宁中院与市文明办联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制度,分三批将300名“老赖”列入济宁市诚信“黑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布。在电视、报纸、城区大屏幕等载体上大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一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

  ■强化打击“老赖”威力

  对失信“老赖”敢于亮剑,严厉惩处,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

  一边经营着生意、给银行还着贷款,一边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去年年底,曲阜市人民法院对这样一个有“两张面孔”的被执行人孔某采取了刑事措施。

  孔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被张某诉至曲阜法院,经审理判决孔某赔偿张某医疗费等35万余元。拿到判决书的孔某不但无视法院的生效判决,还找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后,法院向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其间也多次联系他,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却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法院经调查发现,孔某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妻子也有固定工作,关键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孔某有不间断还银行贷款、买保险等行为,种种迹象表明孔某有意逃避执行。为此,法院两次对其拘留,岂料孔某非但不悔改,甚至为了躲避执行,将资金都转移到父亲和妹妹的名下,导致自己名下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孔某这种恶劣行径,曲阜法院以拒执罪将孔某转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去年7月由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孔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和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赔偿张某并取得其谅解,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是这次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重点。”济宁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何民告诉笔者,“像孔某这种明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明确让其知晓,法院会坚决实施强制手段,对阻挠、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最大限度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得以实现。”

  据统计,今年以来,济宁全市法院对296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36案,依法判处拒执罪8案8人。全市法院将符合条件的6906名失信被执行人全部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名单,对7369名被执行人采取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限制高消费措施,让失信“老赖”付出不讲诚信的代价。

  ■执行团队化激活力

  顺应潮流,革故鼎新。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执行团队焕发新的活力。

  “建立执行团队是深化司法改革、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的要求,也是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出发,解决案多人少、实行内部挖潜、提升执行质效的有益探索。”5月21日,卞玉杰在谈到团队建设时如是说。

  济宁法院推行了以执行法官为核心的扁平化管理机制,按照1名执行法官、若干执行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组成的“1+N”模式,现在全市法院共有68个独立执行团队。团队化建设极大地调动了执行单元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围绕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目标,在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派驻执行员,负责执行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具体实施,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申请执行”和“提供财产线索”来回折腾。

  执行团队专业化,同类案件批量处理,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针对近两年涉金融类案件频发,数量激增,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查人找物”过程复杂的实际状况,2017年3月,任城区人民法院探索成立了金融借款“专家型”执行团队,入驻金融巡回审判法庭,开展类案集约化执行。

  “以前没有金融执行团队的时候,各个案子会分散在不同的法庭。案件进入执行后,我们需要好几个人去各个庭跑。现在所有的金融案件全都在一个执行团队里,法官既了解案情,我们也容易找法官,确实便利。”谈起金融执行团队,济宁农商行副总李清华坦言。

  “我们团队有一个员额法官、两个法庭助理和一个书记员一个法警。从去年3月至今,已经收案1321件,其中有519件保全案件,802件执行案件。”金融执行团队员额法官、负责人陈涛介绍,金融巡回审判法庭成立后,所有金融类案件全部集约化处理,执行过程也能更大节约资源。“因为金融执行团队的法官长期负责金融类执行案件,大家更清楚这类案件执行的难点、处理方法,与相关部门对接也更顺畅。对于处理一些标的额大、被执行人多的案件,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处置抵押物的时间,提高执行效率。

  ■信息化建设增助力

  破解执行难,关键是要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向科技要动力,向信息化要效率,用网络智能为案件执行提速成为必然选择。

  “被执行人的钱查到了,欠我们4年的钱有着落了。”放下执行法官的电话,兖州区建筑工人王某急忙向工友们报告喜讯。

  王某等6人是一矿业公司建设工地的木工、焊工、力工。工程完工后,公司拖欠他们工资12万余元拒不发放。6人把该公司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将建筑公司银行账户输入到与金融系统对接的网络查控系统每日一查。在发现有一笔款项进入了该账户后,法院当即冻结,案件也随之执结。

  “不只是兖州区法院,目前全市各法院的执行局都可以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各金融机构的财产,利用该系统对所有涉案银行账号能够及时网上查封和冻结,迅速控制财产。”卞玉杰介绍说。

  济宁法院重点完善了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与公安、工商、国土、税务等部门的“点对点”查控系统,确保及时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工商登记、不动产信息和纳税记录,做到“查、扣、冻”一条龙,用信息技术“秒控”被执行人财产,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或隐匿。

  在执行财产变现上,济宁法院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上发布拍卖公告,竞拍人网上报名、交保,竞拍人随时随地参与竞拍,促进了执行资产变现价值和变现效率最大化。全市法院均办理开通了网络司法拍卖支付宝账户,入驻了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666件标的物上网拍卖,成交量307件,成交金额10.2亿元,标的溢价率达20.5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 2075.79万元。

  不待扬鞭自奋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决战执行难的号角已经吹响,济宁法院有勇气,敢担当,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用实际行动践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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