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履行生效判决上黑名单 母亲代其履行
2018-06-14 10:13:05
     中国法院网讯  “法院将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给我的压力太大了,真的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交清1500元案款及50元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向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调解时,张某自愿赔偿向某1900元,但达成协议后,只履行了400余元,下欠的1500元,张某未履行。向某申请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张某,但其始终东闪西躲,不想履行,后来电话也打不通,人也找不到。法院鉴于申请执行人向某系年逾七旬的孤寡老人,又体弱多病,给予了1500元的司法救助。同时,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微博、LED滚动播放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

  张某母亲在住所地的公告栏上看见自己的儿子榜上有名,又听左邻右舍议论,追问其子张某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并听儿子说自从进了“黑名单”后,熟人都远离他,想做什么事都无人理,现在很后悔,当时没有及时到法院兑现。母亲见儿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错误,真心悔过,表示愿意代其交款,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情景。

  最终,张某交纳的1500元案款又回转到司法救助金里了。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