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牵头出台通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8-06-19 10:47:08
     中国法院网讯 (区鸿雁 唐正良)  近日,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地方存在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父母仍居住在危旧房,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生活困难的现象,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牵头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依法打击整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违法行为。

  日前,富源县发出的通告明确规定: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父母仍居住危旧房的必须立即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赡(扶)养义务人虐待、遗弃老、弱、病、残、幼家庭成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行为人予以警告或者拘留;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依法巡回审理赡养案件,并将审理结果依法公开。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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