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律 讲情义 重道德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姚玉国
2018-06-19 11:06: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玉国
  我叫姚玉国,今年48岁,现任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中兴社区主任、雷甸镇人大代表,主要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成员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调解社区内发生的纠纷等工作。时光荏苒,自2005年有幸被选任成为德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今已在这个岗位上坚守了13个年头,累计参审各类案件680余件。

  在调解纠纷案件的道路上,我始终将“守法律,讲情义,重道德”这一原则挂在嘴边,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审判人员通力合作,坚实地走在守护法治天平的道路上。

  犹记得我在法院陪审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家庭纠纷,开庭前我便发现调解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当时花了我很大的功夫,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当时原告与儿子长期处于冷战,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第一次做法院调解工作的我,对法律相关条例了解不多,调解工作一度受碍难有进展。我奔走两地,积极与双方沟通,意欲缓和父子矛盾。奈何双方感情不和时间太长,调解效果微乎其微。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此案初看虽只是一家琐事,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尤其是农村,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地方,家长里短的小事往往会被不预知地放大,无形之中在当地形成了一定负面的影响。

  因此,受挫之余,我仍坚守信念,锲而不舍,誓要调解好这段“父子孽缘”。于是我转变调解思路,赞成双方分家,并在法官的帮助下对财产分割、赡养义务等向当事人一一示明。

  最终,父子俩和平分家,儿子也承诺今后一定会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事后,我还多次联系父子俩,询问近况,努力为二人重塑父子情牵线搭桥。

  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之路有苦亦有甜,虽然有时牺牲了陪伴家人的时间,还会招致家人的埋怨,但是收获同样极大,我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得到很大的增强,调解工作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在我的倡导鼓动下,整个社区的干部都开始注重有纠纷先调解,现在小事不出社区都基本能解决掉。更值得骄傲的是,我们中兴社区多次荣获“湖州市民主法治村”“浙江省民主法治村”,并于2014年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责任编辑:郝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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