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男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贩卖获刑三年
2018-06-19 22:59:4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井怀
  19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通过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悉,2016年9月,薛某得知售卖车辆信息报酬较高。当年9月至11月期间,薛某联系辅警荆某、陈某、赵某等人,让他们通过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包括车牌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抵押信息等),通过微信转发给薛某,再由薛某售卖给需要信息的客户。

  获利后,薛某统一将钱款支付给荆某,再由荆某通过微信或者现金的方式分发给其他人员。其中,薛某获利约2万元,其他人获利数千到上万元不等。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薛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牟利。判决薛某、荆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他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缓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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