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发扬兵团精神打硬仗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06-21 17:47: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6月21日,新疆兵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新民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汇报执行工作情况时表示,自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兵团法院系统共受理执行案件31283件,同比上升182.57%;执行结案25357件,同比上升212.36%。结案率81.06%,同比上升7.73%;终本率23.65%,同比上升11%。

  孙新民说,兵团党委印发《兵团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兵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兵团法院制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与中国农业银行兵团分行达成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协议。自筹资金7000余万元,实现执行指挥中心三级法院全覆盖,在三级法院全面上线运行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一把手分管执行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444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4961人次,拘留1110人,判处拒执犯罪15人,罚款400余万元,形成强大声势和震慑。

  孙新民说,目前,兵团法院在执行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突出表现在特殊类型案件造成兵团法院执行难。一是兵团农牧团场职工贷款主要依靠“五户联保”,采用信用担保而非财产担保,造成一些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加之外来民工到团场季节性打工较多,人员流动性强,产生纠纷后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找。2016年至今共受理此类案件1789件,申请标的额5.7亿元,占受理案件数的5.72%,大量案件无法执行。二是一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无财产担保,造成无法执行。2016年至今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897件,占受理案件数的6.06%。三是有些招商引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市场规律运行,一旦资金链断裂,形成多头债务,产生大量社会矛盾,造成大量执行案件涌入人民法院,又难以进入“执转破”程序。2016年至今共受理此类案件2349件,占受理案件数的7.51%。四是有的案件诉讼保全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保全时限与执行不衔接,影响执行效果。五是执行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孙新民表示下一步要抓主要矛盾,立克短板。他表示,要分类管理施策,提高特殊类型案件执行质效。一是对五户联保案件、非诉案件、招商引资企业案件分类进行管理,强力推进有财产、无财产案件分类化解,常态化开展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二是借兵团国企改革之东风,加强与各师党委的沟通协调,对摸清底数的441件具备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积极引导进入破产程序,以“执转破”化解一批案件。三是严格落实各级法院领导办理执行案件制度,院长必须办理一定比例的实施类执行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和特殊案件;协助院长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办理实施类执行案件数量必须多于院长。四是充分发挥兵团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模式,以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实体化运作,促进特殊案件执行工作。五是完善债权文书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流程和职责,依法严格慎重审查非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六是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统一执行救助案件类型、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妥善解决涉案群众生活困难和民生保障。

  孙新民强调,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在立案阶段:强化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庭前和解工作,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财产线索,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的效用,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机制,以保全促执行,为后续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审判阶段:注重判决结果的时效性和可执行操作性,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力克案结事不了,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原承办法官及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负责执行。

  孙新民强调,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任务,鼓励和保障广大执行干警钻研执行业务、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克服“两个不适应”,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和关爱相结合。严格落实执行工作单独考核制度和执行约谈机制,综合运用排名、约谈、通报、追责、综治考评等手段,倒逼执行队伍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全力解决好执行干警遇到的障碍阻力和后顾之忧,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向执行队伍倾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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