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上的水上巡回法庭正式“开工”
2018-06-21 14:06:32
     中国法院网讯 (宋江雄)  在禁渔长达三个月之久的鄱阳湖开湖捕捞之际,2018年6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勇带领该院水上巡回法庭的法官,在辖区南矶乡开展涉水纠纷法制宣传、鄱阳湖水域联合巡逻、维稳等工作,并走访当地干部、群众。这标志着该院倾力打造的司法工作品牌“水上巡回法庭”正式“开工”。

  据悉,鄱阳湖七分之一的水域面积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南矶乡,面积达300平方公里的南矶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也位于该辖区,一条黄金水道(赣江)傍区而行,区域内水资源十分丰富。但侵害、损害生态资源的行为、渔民内部及因权属、越界捕捞等引发的外部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服务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水域秩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决定在该区南矶乡设立水上巡回法庭。

  为使水上巡回法庭充分发挥作用,该院精心设计法庭相关制度:明确水上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水上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南矶乡、赣江水道新建区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环境资源的权属、侵权和合同纠纷等刑事、民商事纠纷。实行“二审合一、审执合一”的管理机制。对涉水案件的刑事、民事审判、执行归口在水上巡回法庭。强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发挥司法机关的主动性,采取司法约谈、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乱作为或不作为及时向相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公、检、法、司、林业、渔政、水政、环保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资源现状、存在的问题、整治措施等定期交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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