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公证处参与执行 破解执行难
2018-06-21 14:48:03
     中国法院网讯 (左世友 王利)  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与新郑市攻坚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郑市司法局相互协同作战,在强制执行房产证据保全方面积极作为,全力解决新郑百姓的执行难问题。

  执行不动产,一直是法院执行中的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新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大力支持下,6月20日,新郑法院借助全市的攻坚执行联动平台,与新郑市司法局公证处积极主动对接,为强制执行房产进行证据保全,使被执行人李某的一处房产顺利拍卖。

  李某于2012年向冯某借款60万逾期未还,冯某将李某起诉到新郑法院,2013年冯某拿到了胜诉判决,要求执行李某名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未果,今年5月份,冯某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行的效率和体现公平透明的过程,新郑法院执行局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向新郑市司法局公证处提出协助执行。

  新郑市司法局公证处收到协助执行函后,认真、细致审查了提供的证明材料,指派两名公证人员,随同新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案件查封房屋现场,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并协助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录音录像,整个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由于公证处的积极参与、协助,确保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冯某已顺利拿到了欠款。

  法院依法申请公证机构介入强制执行工作,依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既证明了被执行人财产现场的状况,又证明了法院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提高了执行效率,消除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进一步增强了执行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了公证的特殊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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