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毒品案件
2018-06-25 15:15:43
     中国法院网讯 (陈贞臣 卢翠班 陈燕)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近日,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对两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依法获刑。

  2017年12月,被告人潘某多次在上林县塘红乡某地将毒品冰毒贩卖给蓝某。两人在最后一次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及潘某所驾驶的车辆、住所内,查获5小包和1小盒共净重2.9克毒品可疑物及分装毒品使用的小铲子、电子称等物品。经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2.9克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当天,该院还同时宣判另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黄某与谭某(已判刑)约定,由黄某提供毒品海洛因,谭某负责帮忙贩卖且获得免费毒品吸食。谭某在与他人交易毒品海洛因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之后,黄某也在在逃两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寄语】

  毒品害人害己,一旦接触的人很难戒掉。上述两起案件中,两名被告人贩卖毒品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上林县人民法院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前,公开宣判两起涉毒品案件,进一步威慑了涉毒犯罪分子,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让更多的人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从而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