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宣判三宗贩毒案 最高获刑十一年四个月
2018-06-26 10:48:02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晶)  6月26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对3起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贩卖海洛因、冰毒等毒品的3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七个月和十一年四个月。

  在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黄海波先后三次居间介绍吸毒人员向外号“老玩童”的毒贩购买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裴超勇两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谢某、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廖建设将40.36克冰毒贩卖给他人,并从其住处查获冰毒9.06克,且有劣迹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宣判当天是国际禁毒日,资兴法院以“千名代表委员走进法院零距离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主动邀请了9名省、郴州、资兴市人代表和4名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畅通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渠道,促进阳光司法。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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