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开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8人获死刑2人被执行死刑
2018-06-26 15:44:0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洪坚鹏 宋研
图为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洪坚鹏 摄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琼山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8人被判处死刑、死缓,2人被执行死刑。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2案11人进行了一审宣判。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施良策、王海晴等六人于2016年贩卖、运输冰毒等多种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施良策、王海晴等三人被海口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另一案中,被告人郑湘雄、黄锦安等五人因犯制造毒品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从2016年到2017年,郑湘雄、黄锦安等人购买制毒原材料麻黄素,在广东省汕头市租赁厂房制造毒品,至2017年1月被警方查获,缴获冰毒半成品达1吨多。

  此外,犯贩卖毒品罪的才立群,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黄镇业二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天被送往刑场执行死刑。

  当天,琼山区人民法院也依法对被告人姚春华等6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该院刑庭庭长陈才刚表示,自2016年海南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法院对毒品犯罪从重、从快、从严判处,此次公开宣判旨在以案说法,教育民众拒绝、远离毒品。

  现场邀请了数百名当地民众和中学生到场旁听。海口市云龙中学教师潘慧告诉记者,观看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将有助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震慑,让学生们对犯罪有所敬畏。“学校一直都有进行禁毒的宣传教育,让学生们远离毒品。”

  据记者了解,海南近年来在戒毒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海南有关部门今年5月组织开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访调查”结果显示:海南省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解除出所满一年的戒毒人员1684名,有916名戒毒人员不再复吸,保持操守率为54.39%。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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