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
2018-07-02 10:03:59
     中国法院网讯 (阳倩倩)  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冯某、鲁某某、陈某某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案是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判处的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2017年2月28日,为获取在广德县新杭镇某矿业公司上运输石粉的利益以及装运石粉的便利,被告人冯某邀集王甲(另案处理)、王乙(另案处理)等人在新杭镇朱湾公路上将该矿业公司拉货的车辆拦停,并约见该矿业老板进行谈判,要求其答应自己做该矿业的车队队长,被拒后冯某遂电话邀集王某等人意欲对矿业老板实施殴打,后因矿业老板报警,被前来的当地派出所民警阻止。此次事件结束后,被告人冯某并未死心,2017年8月22日,被告人冯某又与陈某某、鲁某某商议前去该矿业公司闹事,并用轿车堵住矿业公司装料口道路,阻止矿区车辆通行装货,同时鲁某某手拿砍刀威胁过往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其到矿上拉货。

  广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鲁某某、陈某某为获取私利,持凶器在矿区拦截、堵车、恐吓驾驶人员,严重影响石粉装运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广德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拘役二个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德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迅速行动,充分利用刑事审判权,瞄准"五霸(即矿霸、乡霸、工程霸、村霸、黑霸)"攻坚,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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