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甲天在“人居环境治理的司法应对”分论题研讨作发言时表示
发挥司法评价引领作用 共同保护宜居生态环境
2018-07-03 09:07: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今天(7月2日)下午,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举行以“人居环境治理的司法应对”为主题的分论题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作了主旨发言。

  张甲天表示,山东是孔子的故乡,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等思想,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向往。山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原则,以审理精品案件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制度为基础,以推动多元共治为保障,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对于环境保护的评价和引领作用,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张甲天表示,山东法院统筹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事后治理与事前预防、惩罚与修复等三个关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严格落实保护优先的方针,最大限度避免环境侵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及时采取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最大修复。

  张甲天还表示,山东法院深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建立实行专项资金账户,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环境保护社会合力,引导形成遵守法律、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自然资源部原规划司司长庄少勤、巴基斯坦拉合尔高等法院大法官贾瓦德·哈桑、欧洲环保协会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桑顿分别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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