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第三批司法改革案例
2018-07-04 22:33:19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该选编汇集20家法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法院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示范参照的样本。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样板间”工程,旨在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改革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并以案例形式予以推广,为各地改革实践提供参考。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二)》,各地法院积极学习借鉴,反响良好,为司法改革案例工作的持续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部署,囊括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在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此次入选案例选编的法院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

  此次入选的案例涵盖领域广泛、主题鲜明、亮点突出,既包括如何创新组建审判团队、盘活用足审判资源、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院庭长办案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做法;也包括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推进司法模式标准化、集约化、社会化、智能化等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方面的创新举措;还包括统筹调配人员编制和员额比例、配齐补强审判辅助人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改革配套举措的实践探索。案例典型性强、可复制程度高,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

  近期,《人民法院报》将开设专栏,陆续登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中的具体案例,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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