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香樟三株 贪图一时之利获刑罚金
2018-07-06 08:44:54
     中国法院网讯 (刘娇佑)  香樟可提制樟脑和提取樟油,能驱蚊蝇,木材坚硬美观,宜制家具。虽然香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但仍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非法采伐。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一审判决。

  吴某先系梅山镇西书村村民,与同村村民吴某青因某山场权属问题起争执,为重新管护该山场,2017年11月18日,吴某先携带柴刀等工具邀请他人一同到该山场帮忙劈除杂草。在清理山场过程中,其用柴刀将该山场内的三株野生香樟及吴某青种植的杉木等一并砍伐,并直接放置在山场脱水。后经林业技术鉴定,吴某先砍伐的三株香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为0.5174立方米。2018年1月18日,吴某先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件审理期间与大田县梅山镇西书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生态修复补偿协议书》,承诺在该山场补种林木面积1亩,并缴纳补种复绿保证金1000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先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三株,立木蓄积为0.5174立方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吴某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仅造成生态资源的不可逆破坏,更是触犯刑法。大家切莫贪图一时之利,以身试法,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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