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
2018-07-06 08:57: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李德志 答诗婕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新疆高院近日派出3个巡查小组,分赴全区16个分院、中院以及所属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

  根据巡查实施方案,此次巡查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和目标要求,充分掌握各级法院一把手抓“基本解决执行难”落实和执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检查有财产、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及执行结案情况,重点检查有财产而未及时执行到位案件,包括被执行财产是否及时评估、拍卖,案款是否及时发放,发放案款入账凭证和出账凭证是否入卷、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行为。

  实施方案提出,巡查要注重发现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信息化支撑、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深入探讨涉及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情况,了解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所处社会环境。案件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充分回访当人,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案件流程、信访办理、数据统计等真实性问题巡查,对未实际执结而虚假报结、未按照流程节点釆取措施而违规填报、未实际办结执行信访案件而虚假报结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去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发现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深入实地检查梳理,查找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向所巡查法院提出反馈意见,敦促整改,推动全区法院进一步更新执行管理理念,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全区90%左右法院基本实现“三个90%”的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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