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县法院执结重大涉民生案件到位139万
2018-07-06 15:4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熙瑶 龙用湖
  “您好!是杜某某吗,我们是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案件剩余的33万元已经执行到位,总共139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了,请你近期来法院办理领款和结案手续。”杜某某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感觉自己的思想有些停滞,眼泪不自觉的流出来,仿佛被拉回到了2014年那个让她人生彻底昏暗的日子。

  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

  2014年6月的一天,杜某某搭乘她家婆黄某某的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回上栗,途径一隧道时,后面的王某某因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货车,且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所驾车辆与黄某某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某当场碾压死亡,杜某某一处五级残疾、一处十级残疾。后经上栗县人民法院一审、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杜某某的医药费等损失139.77余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52万元,剩余87.77余万元由王某某赔偿,某汽车公司(肇事车辆的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杜某某依法向上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立案执行。

  百般努力仅杯水车薪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保险公司主动向上栗县法院履行了52万元。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除在宜春老家有一处四层的宅基地外,无财产登记信息,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名下无银行开户记录,无不动产登记信,有29两挂靠车辆,两被执行人均是宜春某县的。法院依法查封了某汽车公司6辆挂靠汽车(未实际控制),将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电话联系,其声称和老婆在外地打工,黄某某的事已经赔偿了近50万元,已无力承担该案的债务。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多次到被执行人某汽车公司内,督促该公司履行,并查封了公司内的财产,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强制审计。经多次电话督促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王某某仅履行3万元,某汽车公司先后履行了9万元,又通过执行法官努力,向杜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了2万元,至此,也仅执行到位14万元,对于本案也是杯水车薪。

  锲而不舍终执行到位

  时间一天天过去,申请执行人杜某某经常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诉说自己车祸后的生活非常艰难,因脚致残后,自己就没了生活来源,家里还有小孩要抚养,说着说着就留下了眼泪。民生大如天,上栗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决定亲自抓此案。接手案件后,启用无人机,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住所进行搜查,并将失信决定书和执行悬赏公告贴至所在村里。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找到法院,在缴纳四万元后,法院决定对王某某拘留十五日,要求王某某继续履行。此外,多次约谈某汽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限期履行,否则,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全部拘留,在强压下,该公司先后支付六十余万元。

  至此,该案经过731天,5次异地执行,上百次电话督促,10余次现场约谈,139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案后,谢院长对受害人杜某某说:“这139余万元赔偿款有你的泪,也有我们执行法官的汗啊!”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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