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微信立案诞生后的故事
2018-07-09 09:45: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夏雨
  访谈对象: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

  对话背景

  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开通后,首例微信立案在杨浦区人民法院诞生。当事人通过微信平台“线上一站式”完成身份认证、材料上传及转账缴费手续,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获得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锁新方法

  法周刊:请您介绍一下杨浦法院完成上海首例微信立案的经过。

  任湧飞:5月2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12368微信公众号发布仪式。微信公众号发布后,我院立案大厅即作出部署,迎接微信立案新变化。接待立案的法官均在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无论是本人无法到院完成提交书面诉讼材料,还是未能一次性准备完整的证据,都可通过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2.0平台完成立案,旨在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时间,让群众在家里用手机就能操作完成立案。

  6月1日,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尹律师在得知微信平台开通后,第一时间致电我们的立案大厅,根据电话接待法官的提示和指引,尹律师即完成了12368微信公众号上的实名认证。由于案件属于商标侵权案件,并且已经经过刑事案件判决处理,因此案件本身的事实与证据也相对清晰明了,尹律师以代理人的身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完成了从起诉立案到材料递交的所有步骤,我们在内网操作平台收到该立案申请后,立即对立案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尹律师说,因原告公司住所地在四川,律师所在事务所在南京,原告从委托代理人到准备诉讼材料已经产生了较高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如果为递交起诉材料往返沪、宁两地,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更高。微信立案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创新了司法为民模式,大大减少了诉讼成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是打造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的诉讼服务体系有效举措。

  主动拥抱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供新服务

  法周刊:12368微信公众号平台立案在操作上有什么创新之处吗?与普通网上立案有什么区别?

  任湧飞:微信立案与传统窗口立案相比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而网上立案只能在计算机上操作,虽然与传统立案比较也能实现少跑腿,但微信立案显然更加便捷,由于现在大家都习惯运用手机,微信立案过程中可以将材料拍摄成图像保存,直接上传至平台,与网上立案相比,避免了数据二次导出再上传的过程,可直接在手机里实现一键上传。并且12368微信公众号平台升级后,操作流程更加简化,消除了时间、空间及网络信号等问题带来的局限性。

  此外,立案手续完成后,尹律师收到来自法院通过平台发送的缴费提醒,便在当日通过平台用微信支付功能预缴了案件受理费2300元。南京的律师点点手机,上海的法官就完成立案,这也是12368微信公众号立案方式的一大创新之处,提升了法院办事效率,增加了群众满意度。

  不断完善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形成新特色

  法周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杨浦法院在进一步推进网上立案中将会采取哪些举措?

  任湧飞:近年来,以上海高院为领军,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如火如荼、创新不断,法院进入“智慧时代”势不可挡。我院要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在首例微信立案成功后,我院将继续发扬首创精神,不断完善微信立案的操作流程和运行管理,大力推广12368公众号微信平台的立案方式。

  首先,进一步推广微信立案。在我院公众号上发布微信立案的操作指南,结合宣传小手册、在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公众号积极推送关于微信平台的立案程序指南,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亲近群众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其次,进一步拓展窗口传统服务与线上诉讼服务有机结合的途径。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理念,继续推出更多便民诉讼措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诉讼体验。在开展二维码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服务的同时,继续强化窗口服务,为残弱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对年老、体弱及其他确有困难的人民群众开展绿色通道,实施上门立案和预约工作服务等。不断推动诉讼服务从实体大厅向移动终端发展,做到“亮点”更亮,服务更优。

  再次,进一步强化立案登记制。把保障当事人诉权作为工作要旨,突出立案服务规范化,让人民群众在立案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线上线下立案服务,实现立案登记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做到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杜绝拖延收案。

  最后,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针对律师适应现代科技能力普遍较高的特点,我们将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在律师中积极推进微信立案平台立案模式,希望在实践中看到越来越多的律师运用微信平台进行立案,我们也非常欢迎他们运用更简单便捷的方式立案。这样,可以减少他们往来奔波于全市各个法院之间进行立案、缴纳费用、参与诉讼、提交材料等诉讼活动。尤其对于外地律师而言,这些活动非常消耗时间精力,而微信立案,大大减少了律师们的立案时间,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建设智慧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而带来的简便高效。
责任编辑:郝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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