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批捕环境资源案件逾8500件
2018-07-10 20:00:09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余俊杰
  从2015年1月到今年6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共批捕8555件13013人,起诉28858件47350人。这是记者从最高检9日至10日在武汉召开的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近年来,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江西省检察机关自2015年8月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以来,共立案侦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763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218人,监督移送涉嫌犯罪446人。

  在开展专项监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监督力度。安徽省检察机关在长江流域安徽段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发生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程跟踪指导,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以公益诉讼立案2件,系列案件办理取得初步成效。

  沿江省市检察机关环保公益诉讼试点专项行动目前也在有序推进中。今年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行动。截至目前,该市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件,立案2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5件。

  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长江经济带沿线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浙江省检察机关运用“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货币补偿”等生态修复方式,以“量刑建议”“相对不起诉”等手段督促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手段督促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履行生态修复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会上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1个省级院要建立办案情况月报制度,每个月向高检院报送办理涉长江生态环境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便于高检院了解和调度各地办案工作。

  针对目前地方办案遇到的法律不完善、环境损害鉴定难、“两法衔接”机制不畅通等问题,邱学强建议,可以探索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到各级检察机关交流任职,作为检察官助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帮助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龙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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