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盐酸曲马多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8-07-11 08:58:38
     中国法院网讯 (王鸿帅)  盐酸曲马多是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在非法经营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构成贩卖毒品罪。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不具备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被告人孔某,非法贩卖盐酸曲马多,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孔某在敦化市江东某市场附近路口,先后两次将六板曲马多(每次贩卖三板,每板10粒,共60粒)分别以90元和1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给马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盐酸曲马多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孔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孔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