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
2018-07-13 10:21: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宁波移动电子诉讼平台是一款能让群众用手机打官司、法官用手机办案的微信小程序。这项工作于2017年10月8日自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起步,于2018年1月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开。2018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移动电子诉讼试点”。试点5个月来,宁波两级法院在该平台上流转的案件达到5562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9256件,执行案件16364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全国项目组正在宁波移动电子诉讼平台的基础上作深度开发,加快建设可向全国法院推广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一是实现诉讼规则新优化。宁波中院积极探索移动电子诉讼规则,制定移动电子诉讼规程,共9章75条,涵盖了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准备、调解到归档的全部诉讼流程。先行先试的规则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拓展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到诉讼领域,可以签收诉讼文书、调解协议等,电子签名与线下签名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简化诉讼流程,当事人可以拍照上传起诉状和证据,除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涉及身份关系,证据原件不再一律要求提供;当事人可在指定期限内按提示自行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已开展证据交换1103件次。第三,广泛运用电子送达,经当事人同意,采用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提升送达效率。

  二是实现提速增效新举措。移动电子诉讼平台提供了一种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办案模式,让法官用最少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琐碎的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专注于办案的重点环节;缓解了送达、执行等工作中的痛点,大幅压缩各环节流转用时,提高了办案效率。如多环节一键微信送达,既减少工作量,又提升快捷性,已电子送达27860件次。审理环节,尤其便于补充性的询问、调查或二次开庭,加快了审理节奏。2018年以来,宁波两级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增幅明显,如慈溪市人民法院增加20.65件、宁海县人民法院增加32.08件、海曙区人民法院增加40.53件。

  三是实现司法便民新飞跃。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与现有的各种审判、执行系统对接,诉讼流程全面贯通,基本实现“一入口全链条”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打官司“最多跑一次”成为可能,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一部分案件可实现“零在途时间”和“零差旅费支出”,尤其对于市外、省外甚至国外的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目前已微信立案20312件,跨国跨区域在线申请撤诉2435件、在线签订调解协议4104件。

  四是实现多元化解新平台。充分利用微信社交媒体“跨域链接、跨界融合”的理念和优势,建立由政法委统筹,法院主导,官方解纷资源和非官方解纷资源互通互联、共治共享,涵盖矛盾排查、预防、化解、财产查控等多环节的“网上大调解”“网上大协同”新格局。目前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已与宁波市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对接,已引入534名人民调解员、2415名律师、近30个行业调解组织等。统一平台连接多方,加上沟通协商不受时间、场域局限,大大增加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五是实现司法公开新维度。移动电子诉讼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范围,提升了公开的便捷性,将成为移动端司法公开的主窗口。当事人参与诉讼和法官办案的每个环节、每个活动均在平台上全程留痕,无论审判流程、庭审视频、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当事人可随时在线查阅,可全程见证审判、见证执行。还可有效解决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在执行领域,执行法官可通过发送照片、视频、定位等,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节点信息,还可以直播执行过程,让当事人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信任。

  六是实现监督保障新延伸。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全程留痕,使每个诉讼活动都有迹可循、都可倒查。实时智能化监管和质量评查,使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倒逼法官规范办案,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移动电子诉讼平台促进办案全程电子化加快实现,提供更丰富的案情数据,为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办案提供基础保障,能够进一步优化提升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和类案推送功能,有利于实时发现“同案不同判”的案件,促进解决裁判规则不统一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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