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六项措施打破庭室界限 优化分案机制提质增效
2018-07-16 09:13: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收案量最大的民商事审判领域为突破口,通过案件难易区分、审判团队确定、明确办案系数、分案技术保障、绩效考评辅助、法官全程参与六项措施,民商事分案打破庭室界限,全面实现了“小定向”“大随机”。

  一是区分案件难易。在对近三年民商事案件作详细统计的基础上,经全体民商事法官投票,从常见的200多个案由中,选出建设工程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公司及破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类较难案件,物业合同纠纷、电信合同纠纷2类相对简单的案件。对这些公认的较难和较容易案件,全部先剥离出来由专业团队进行审理,定向分案。此外,按照改革要求,对家事案件定向分案,并在入额的院庭领导之间轮流分配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其余案件,全部纳入随机分案。

  二是确定审判团队。对选出的较难案件和较容易案件,评估案件年度受理数量,成立相应数量的专业团队。确定成立1个分调裁团队,负责处理物业、电信以及其他可以速裁的案件;2个劳动争议审理团队,2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审理团队,1个公司纠纷暨破产案件团队,1个建设工程及医疗纠纷团队。另外,按照家事审判改革要求,确定3个家事审判团队。共计10个专业团队。该院入额法官共42人,分布在民商事上的入额法官34人,该34人10人承担专业团队,定向分案;其余24人是普通团队,随机分案。

  三是明确办案系数。团队性质和数量定好后,必须确定专业团队和普通团队之间的办案系数。对较难、较易和纳入随机分案的普通案件三者之间的办案系数进行了区分,根据上述案件的平均年度受理数量,除以各自团队的法官数量,结合法官的年度办案饱和度得出。整个办案系数的确定,简洁、高效,且得到一致认可。由此,确定了处理5类较难案件的专业团队,每年结案不能少于110件;处理电信、物业纠纷等简单案件的分调裁团队,每年结案不能低于1100件;其他普通团队,每年结案不能低于210件。三类团队之间的系数比例为1:1.9:10。系数确定后,所有团队全部由法官直选,无人选择的团队由院里结合法官原审理案件情况、各自专业特长等予以指定。

  四是分案技术支持。立案庭根据专业团队、普通团队的分工,结合普通法官100%、院长10%、入额的其他院领导35%、庭长65%的办案比例要求,将专业团队办理的案件,定向分立给专业团队审理;对普通团队办理的案件,根据办理民商事普通案件法官的姓氏笔画随机分立,不准任何人选案、要案。传统的庭室概念被打破,案件不再到庭,而是直接分立到法官个人,所有法官均是个人办案,办案类型除专业类案件外,均随机分立。为保持法官工作量的均衡,确保分案公平,规定一次立案,最多不能分立给一个法官超过5件成批案件。专业团队若因案件本身少而完不成年度最低结案数量的,由立案庭按上述办案系数比例从普通案件中补足。

  五是设定绩效考评。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保障分案机制运行。按照6:2:1:1的权重比例,重点考核办案数量,同时兼顾质量、效果和调研工作情况。办案数量的考核,严格按照专业团队和普通团队之间确定的系数进行,少办一件、多办一件案件,均会体现在考核结果上。同时,鼓励在完成本团队办案数量基础上,多办案,跨团队办案,会有相应的加分。

  六是法官全程参与。在推行“小定向”“大随机”分案过程中,法官全程参与,每一个环节均尊重法官的意愿和选择。例如,确定哪些案件为较难处理,哪些案件为较容易处理的案件,尊重了法官意愿;确定专业团队和普通团队之间的系数比例,经过了全体法官同意;组建团队时,法官可以自主选择专业团队还是普通团队,可以选择书记员、助理,团队组建自愿结合,一次性成功率达97%;工作磨合中,法官也可以申请对辅助人员进行调整;确定绩效考核时,征求了法官的意见,并根据法官意见,进行了调整。正是由于法官的全程参与,才使得“小定向”“大随机”分案机制高效、顺畅运行。该院已连续3年收结案件数量、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在济南市名列前茅,各项审判指标走在全市前列。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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