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查控流转快车道三天极速执结案件
2018-07-17 08:44:36
     中国法院网讯 (禹亚光 陈德亮)  2018年7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来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全部3565元执行款,此时,距离刘某申请执行才刚过去三天。

  2017年5月,被告张某驾驶汽车与驾驶摩托车的原告刘某相撞,造成原告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新乡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队处理,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向红旗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红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外另行赔付刘某3565元。因被告张某迟迟未能履行义务,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7月11日立案后,查控组工作人员立即对新收案件邮寄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收到财产反馈信息后,查控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足额存款,便立即将案件与财产反馈信息一并移交给承办法官。法官立即制作裁定书,并带领书记员赶往银行进行扣划。仅用三天时间,案件顺利执结。

  早在2017年10月,经红旗法院执行局多次研究部署、整合执行资源,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查控小组,确立内勤从立案庭领取新立案件后,交由查控组统一进行案件送达、财产查控后再移交各承办团队的流转方案。通过流转,不仅可以及时、有效的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集中查控,节约执行工作成本,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也使部分简单案件得以快速执结,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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