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安:竞选村官被禁 被执行人忙还款
2018-07-17 09:15:20
     中国法院网讯 (金风)  7月16日一大早,冯某便将拖欠的3.3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如数送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通过其村“两委”选举资格的审核。

  原来,今年金安区村“两委”干部换届,冯某报名参加了所在村党支部副书记选举,被纳入组织部门和法院的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的联合审查名单。该区规定“凡是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提名担任村两委干部”。金安法院对冯某进行失信审查时发现,冯某在2012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3.3万元后迟迟不履行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月份,冯某准备报名参加村“两委”选举时,被告知法院生效判决没有履行的,将实行“一票否决”,禁止作为侯选人参与选举。迫于取消侯选人资格的压力,冯某选择主动把钱送到法院。

  无独有偶,一周前的7月9日,作为“两委”侯选人的李某迫于同样的压力将三张共计200万的汇款凭证送到法官手里,请求法院通过对他的竞选资格联审。李某在一起民间借款中为朋友提供担保,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执行过程中,李某拒不不履行担保责任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作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单位,金安法院积极与组织部门展开联动,落实失信惩戒措施,为“两委”换届把好关口。据悉,7月初,该院共对辖区内1534名村“两委”侯选人进行了筛查,3名侯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反馈、约谈,总涉案执行标的230.7万元。最终,两名被执行人迫于禁选威慑,主动到法院足额履行了还款义务。另外一名被执行人也承诺将尽快还款,届时若仍拒不履行义务将被依法取消参选资格。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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