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有提示 诉后有交待
落实阳光司法 临桂法院推出财产保全告知制度
2018-07-17 10:38:40
     中国法院网讯 (陈丽娜)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及时获知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担保方式及风险承担等信息。7月16日,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推出财产保全告知制度,采取立案阶段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办理保全后送达《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形式,引导当事人及时正确地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一定程度上避免生效判决成一纸空文。

  该院的《财产保全告知书》详细记载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查封期限以及申请延长期限的具体要求,提醒、督促当事人及时正当地行使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已经办理财产保全的,该院还一同发放《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对保全情况予以说明,一旦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权人可以根据告知书的特别提示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依法申请续封。

  7月16日,临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放8份告知书,收到告知书的当事人对该院这种落实阳光司法的务实措施纷纷表示点赞。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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