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失信被“拉黑” 颜面受损后立即履行
2018-07-18 08:58:22
     中国法院网讯 (刘玲)  “我这么大年纪了,也是要点脸面的,我立马还钱,请马上把我从失信黑名单榜上拉下来。”2018年7月16日,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到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说到。

  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执行人韩某因为民间借贷发生纠纷,韩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出具调解书,双方约定于2017年10月30日前付清所有借款5000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之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到期限后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分期还款的约定。针对被执行人这种严重的失信行为,芦溪法院果断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公开。不到两天,王某主动来到芦溪法院履行约定义务。在履行完第一期的还款义务18000元之后,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会按照程序暂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撤下来,但是王某必须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约定按时履行后期的还款义务。

  最终,王某当场承诺到期后会主动履行。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