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和解后再三失信 强制执行得以结案
2018-07-18 10:24:13
     中国法院网讯 (徐卫 邹芒英)  因被执行人徐某签订和解协议后再三失信,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只能依法将其存放在南昌某租赁公司的钢管变卖,用以偿还申请人龚某剩余的执行案款。7月17日,申请人龚某从执行局拿到最后一笔执行案款,当场表示放弃剩余利息,申请结案。

  原来,2015年2月,龚某与徐某共同出资设立了南昌某租赁公司。2016年2月,经友好协商,龚某将名下20%的股份作价120万元转让给徐某。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徐某获得了龚某的股权,但迟迟未按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龚某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应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转让款共计124万元,否则还应承担2016年2月9日至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法院依法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生效后,龚某多次找到徐某,要求徐某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徐某总是口头答应,实际分文不给。无奈,龚某于2018年1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将其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徐某知道房产被查封后,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请求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徐某和龚某再次“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徐某作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为防止被执行人徐某再次“放鸽子”,影响案件执行进程,执行法官并没有停止对其房产的处置。果然,被执行人徐某口头承诺一定履行和解协议,实际对和解协议置之不理,采取消极态度抗拒执行。

  2018年6月8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徐某的房产放入淘宝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徐某见法院开始“动真格”,立即约龚某一同到法院协商。徐某在执行法官面前当场给付了龚某140万元并承诺6月底再给付20万元利息,龚某收款后再次同意徐某的还款计划。

  6月底,被执行人徐某又一次失信了,不停找理由拖延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龚某对徐某彻底失去了耐心,申请撤销其与徐某的和解协议,要求按生效调解书强制执行。考虑到剩余执行款金额较小,执行法官未拍卖被执行人徐某的房产,7月8日依法将其存放在南昌某租赁公司的钢管变卖,获得价款20余万元。申请人龚某领回20余万执行款,当场表示放弃剩余利息,申请结案。至此,申请人龚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的执行案件,历经几个月的斗智斗勇,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终于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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