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意见要求
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2018-07-18 11:31: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崔缤予
  7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一共包括“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阐明了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司法服务保障应当把握和遵循的职能定位和科学理念。第二部分“具体措施”立足于涉航运中心建设的各类案件审理,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服务保障能力两个方面,分别明确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

  其中“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包含了三方面内容。首先,在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中涉及航运中心建设的十三类主要案件的审理中,上海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营造良好的航运法治环境。其次,上海法院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推进“五项机制”改革。最后,上海法院将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全力对接新时代新要求,促进“四种能力”的提升,包括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创新升级智慧法院、深化拓展司法公开、着力实施精品战略。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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