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
对不公开审理、本人到庭、职权探知等原则进行了完整规定
2018-07-18 14:14: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虹伶 刘史丹
  7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对不公开审理、本人到庭、全面解决纠纷、职权探知等原则进行了完整规定,内容涵盖了调解审判两大程序,细化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项的审理方式,并设置了离婚财产申报表、家事调查报告、心理疏导报告等15个配套文书格式,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和操作性。

  通过8年多来对专业化审判的不断强化建设,目前,广东省有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庭)18个,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人民法庭12个。已综合开展各项改革的60家法院全部配备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92个。

  近三年,广东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近20万件,家事审判工作平稳向好。2016年至2017年,开展综合性家事审判改革的4家全国试点法院和8家省级试点法院结案率为90.1%,调撤率为54%,服判息诉率为84%,发改率为5%,较改革之前,实现了结案率、调撤率双提升和上诉率、发改率双下降。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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