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失信”很“受伤”千里之外忙还款
2018-07-18 15:09:20
     中国法院网讯 (邓帅尉)  “法官你好,我马上就还钱,可以快点把我的失信、限高去了吗?”2018年7月17日,被执行人薛某通过电话与承办法官联系,薛某急切地说道。原来,他是受了“黑名单”的限制,主动积极与法院承办法官联系还款。

  被执行人薛某与刘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但在第一笔款6000元到期后,薛某并没有主动履行。刘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二组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材料。通过调查得知,薛某在上海打工,经电话联系薛某后,其以经济困难为由,不愿履行执行义务。后该院依法按照规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压力,被执行人薛某赶忙联系申请人和执行法官,通过微信支付履行了全部案款。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灵宝法院全方位、多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不断提高被执行人失信成本,逐步营造了“守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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