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施工致两名工人死亡 工程负责人获刑一年
2018-07-18 15:35:05
     中国法院网讯 (顾露)  应某作为工程负责人,却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擅自组织工人施工,致使两名工人被倒塌的电杆砸中后死亡。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案件,被告人应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法院查明:2017年10月28日,作为工程负责人的应某,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寿县供电公司通知停工期间,擅自组织施工人员施工,且在施工时离开作业现场。当日17时许,施工人员余某、贺某在未检查杆根部基础是否牢靠的情况下,登杆组装金具,造成电杆倒杆,致余某、贺某随杆倒下后被砸伤。余某、贺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查,该电杆埋没在水沟边,土质松散,回填土未夯实。经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应某对两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两死者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应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应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应某就民事赔偿事宜同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且本案系过失犯罪,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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