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唇被注射不明麻醉剂 店主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2018-07-20 10:16:24
     中国法院网讯 (牟文洁)  50岁的徐女士在昌平一家没有经营牌照和资质的“黑美容店”纹唇时,因被注射了成分不明的麻醉剂导致过敏性休克,最后抢救无效身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美容店店主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吴某今年24岁,在一家培训机构学习完一个月的纹绣技术后,便在昌平区开了一家美容店,专门为顾客做纹眉和纹唇。因朋友何女士曾在吴某的店内做过纹唇,效果不错,徐女士便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吴某的店做纹唇手术。按照一般纹唇的步骤,吴某先给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药品,并询问其是否有过敏史等情况,“当时徐女士没说自己有心脏病史”,吴某在庭审中说道。由于麻醉效果不理想,徐女士依然感觉到刺痛难忍,吴某便在没有任何麻醉师资格的情况下,为徐女士注射了不明成分的麻醉药品“吻合剂”。庭审中,吴某说美容店开业一年多,她一共为四五十个顾客做了纹眉和纹唇手术,其中为十多个顾客注射了麻药,都没有出现问题。然而对于吻合剂是否正规,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等关键性问题,吴某并不清楚。她说,麻药是当时朋友转行之后转给她的,并非自己亲自购买。

  吴某在庭上回忆称,当时只为徐女士注射了一点麻药,徐女士便出现了不良反应,开始浑身出虚汗,手脚麻木,紧接着脸和嘴的颜色也开始发紫。这时,徐女士才将自己有心脏病史的情况告诉了吴某。吴某听后顿时慌了,因为她知道心脏病人是不能注射麻药的。于是她赶紧叫来身边的朋友帮忙按摩,并让朋友火速下楼去买速效救心丸。然而一切为时已晚,救护车赶来时,徐女士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法庭上,吴某表示非常后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吴某的辩护人表示,吴某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已对徐女士进行了积极救助,且事前吴某并不知晓徐女士患有心脏病史。在不幸发生后,吴某和家人也积极对徐女士的家人进行了弥补,尽全力赔偿了徐女士家人90万元,取得了徐女士家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在昌平区某美容美发中心纹绣店内,为被害人徐某做纹唇美容,不具备麻药师资格的情况下,为徐某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剂,导致徐某身体不适并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徐某属于过敏性休克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无前科劣迹,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案发时积极抢救被害人,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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