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出发,刘代表三赴执行现场
2018-07-21 10:06: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瑞平 李旭东
  今年4月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席卷江淮大地,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刘琴的关注。刘琴是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村养牛大户,在每天忙碌不歇的情况下,仍然3次于凌晨和执行人员一道出发,到现场见证、监督执行;参与调解,促进案件执行,真心实意助力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个月三赴执行现场

  6月15日凌晨4时,刘琴乘车披着满天星斗驰过淮河大桥,赶到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这是刘琴第三次参与见证淮南法院执行攻坚集中行动。

  “这次执行阵势更大了。”看到执行人员列队完毕准备登车出发,刘琴赞叹道。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调集警力和车辆,共有70多名干警、18台警车投入这次行动。八公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友直接指挥,八公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八公山公安分局局长也前来助阵,6名公安民警分别编到3个执行小组参与行动。

  刘琴随执行小组来到八公山水泥支架厂,刚刚下车,只听执行员大喊了一声 :“马某某!”

  “谁啊?”一个正在推摩托车的男子抬头应答。执行员冲过去将他控制住。执行员说,这个马某某很像另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马某,多次寻找无果,今早意外擒获。

  更巧的是,被执行人张某早起去买菜,回来途中看见居民在小区门口围观几辆警车,也凑了上去。正在十米开外的八公山法院执行局长陶武目光如炬,发现张某也是被执行人,当即将她带回法院。她的家人很快送来1万元案款,余款和申请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无巧不成书,今天的执行比电视剧情节还精彩。”刘琴和执行员都笑了。

  中午回到法院,八公山区法院院长刘标专门让食堂准备了清真食品,还特意包了粽子。刘琴和安徽省人大代表闪顺章两位回族同胞都说法院想得真周到。

  “今天我是第三次参与集中执行行动了,深切感受到淮南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很大。”刘琴说,“我越来越觉得对付‘老赖’必须要来硬的,一拘留,就乖乖还钱了。”

  午后,刘琴和其他5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继续随执行人员参与执行。当天,八公山区法院共对22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8件,到位标的额41.6万元。

  离开法院时,刘标向她道谢。刘琴粲然一笑:“淮南两级法院的领导都冲在前面,和执行干警一起参战,我也是在履行代表职责。”

  刘琴第一次参与集中执行行动,是6月1日在凤台县人民法院。头一天晚上,她就和另一位住淮南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陆胜祥一起到了凤台县,凌晨3时40分在法院食堂吃了简单早餐;4时,行动开始。刘琴和陆胜祥随执行人员来到李冲回族乡魏郢村被执行人闪某家院外。执行干警喊闪某的名字,屋内一直无人应答。院内有一幢两层小楼,楼前停放着两辆小轿车,看上去经济条件不错。

  刘琴对执行员说,从院内的一些设备和工具分析,这户人家可能是从事牛羊屠宰生意的,人应该在家里。

  执行干警果断翻越铁门,敲开正房大门,依法将躲在家里抗拒执行的闪某拘留。

  “我第一次参加法院执行行动,跟以前旁听庭审感受不一样,亲眼看到执行工作确实很辛苦,同时看到了法院解决执行难决心很大,成效也很大。”刘琴在执行现场表示。

  6月9日凌晨4时,刘琴来到离家不远的潘集区人民法院,参加“江淮风暴”之“凌晨行动”。70多名干警冒着大雨,拘传26名被执行人,拘留16人、罚款6人。

  凌晨出发,冒雨执行,星夜收队,干警的辛苦,刘琴看在眼里。“雨天大家蹚水踩泥抓住这么多‘老赖’,声势大、震慑强、影响广,解决执行难就需要这样的力度。”刘琴深为执行干警们感动,“执行攻坚,法院是在真抓实干,干警们太辛苦了,我参与3次行动,许多法警、驾驶员都成了‘熟面孔’,还有宣传人员,跑前跑后,行动结束都半夜了,还要忙着编发稿件,推送微信公众号,真是不容易。”

  遇见“老赖”更加理解执行难

  今年43岁的刘琴,文静窈窕,但她自称是地道的农村妇女。2001年她嫁到古沟回族乡太平村后,开始学习养牛技术;从3头发展到30头,经过艰苦的创业,2012年注册成立了刘琴养牛场,目前年出栏肉牛300余头,成为养牛大户。

  从2013年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刘琴已连任两届。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女性代表,刘琴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环境保护等问题十分关注,每年两会她都会提出建议。她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经常受邀旁听庭审,参加专项视察活动。淮南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攻坚战后,刘琴还帮助法院协调执行案件。

  “刘代表不但参与见证执行行动,还亲力亲为帮助法院执行案件,这样的人大代表才是接地气的好代表。”潘集区法院执行法官吴斌说。

  郑某和刘某都是古沟回族乡太平村的村民,因刘某向郑某借款15万元产生纠纷,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承诺分四笔偿还借款。协议达成后,刘某并未如约履行,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月21日,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潘集区法院依法将刘某司法拘留。刘某亲属请刘琴出面协调。刘琴找到了郑某,经过反复协商,双方于5月29日达成了和解协议。

  6月1日,刘琴专门去督促刘某兑现第一笔执行款,刘某却声称钱没有凑齐,要求宽限几天。刘琴又找郑某做工作,大家都是乡里乡亲,能否再延迟几天付款。郑某同意了。但过了一周,刘某还是没有还钱。

  “我好话歹话都跟你说了,欠债还钱是最起码的道理,法院的判决必须执行!”刘琴对着刘某拉下了她那张秀气的脸。

  刘琴第一次切身体会到“老赖”言而无信的可怕。“做人一点诚信都不讲,怎么在社会上立脚?”她说,“我现在更加理解执行难,更加支持法院依法对‘老赖’强制执行,树立法院威信,维护法律权威。”

  经过两个多月参与执行,刘琴对淮南法院执行攻坚的许多好做法很了解。“一些县区在处理涉及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的做法值得推广。”她认为。

  寿县法院、凤台县法院和八公山区法院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采取了约谈机制。寿县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寿县法院按照该《意见》向县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移送8起涉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执行案件情况,县纪检监察机构对涉案的人大代表、公务员、教师、医生等公职身份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纪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凤台县法院院长约谈了乡镇政府主体的被执行人,对这些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限高”措施,执结了一批涉乡镇政府的案件。八公山区法院将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分别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作出通报,由两部门对公职被执行人进行处理。

  “公职人员必须带头履行法律义务,要给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刘琴说。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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