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中院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洞穴杀人案 被告人拒不认罪
2018-07-24 09:06:05
     中国法院网讯  7月23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黄树生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河池法院首次采用“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重特大案件。

  检察院指控

  2015年8月,被告人黄树生与周某通过手机微信相识、交往,后两人发生婚外情。2016年10月份,周某与被害人蒙某离婚后便与黄树生确定恋爱关系,离婚后蒙某仍要求周某与其生活在一起。黄树生为使周某能够安心和自己在一起免受蒙某之扰,2016年12月,黄树生通过手机联系蒙某,以帮老板修坟并支付报酬的方式两次诱骗蒙某到某山上修坟。

  当二人进入山洞内,黄树生趁蒙某不备,捡起洞内的一块石头猛砸蒙某的头部并轮番使用洞中的石块、柴刀朝蒙某的头部猛砸、砍击数下,黄树生见蒙某倒地不动弹后便用泥土等物品掩盖蒙某的尸体,藏匿有关物品后随后逃离了现场。经鉴定,蒙某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黄树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四名人民陪审员针对事实问题向被告人提问,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树生向法庭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申请,法庭经审理查明后当庭驳回该申请。被告人黄树生当庭翻供,拒不认罪。

  庭审前

  河池中院通过随机选取的程序选择了四名具有不同行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益。河池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河池市公安系统、河池市检察院系统和被告人部分家属近两百人参加旁听。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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