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场交付房产
2018-07-25 10:47: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军 王丹丹
  • 强行开锁。
  • 房屋交付签字。
  • 执行清场全程录像。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顶着烈日,对已拍卖的房产进行清场交付,确保买受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2014年7月1日,被执行人申某勇、张某夫妇因经营需要,向刘某国借款100万元,双方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一年,6个月支付一次利息。申某勇夫妇以自己所有的位于沙店民营区的房产为借款做抵押。后因申某勇、张某夫妇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刘某国提起诉讼。2016年8月12日,法院判决申某勇、张某夫妇偿还刘某国借款本息共计11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申某勇夫妇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刘某国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义务。但申某勇夫妇依旧没有履行,法院依法裁定拍卖申某勇夫妇名下的房屋以清偿债务。

  今年5月29日,法院在对申某勇夫妇位于枣阳市南城沙店民营区的5间门面房进行评估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网拍。7月8日,该房屋经2次竞拍后,买受人刘某国、邢某怡、熊某、李某等4人以人民币225万余元的最高价竞买得该房产,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后,被执行人拒不到场交付房屋。此后,法院多次电话通知、做工作,要求被执行人尽快腾空并交付房屋,但被执行人申某勇夫妇避而不见,以致生效裁判文书迟迟得不到履行。经过前期大量工作后,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执行当日下午4时,10余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乘车奔赴执行现场。在公证人员和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法警拉起警戒线,执行干警分组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拍照、登记造册。执行当日的气温达到40多度,执行干警克服了天气炎热带来的种种困难,经过一番忙碌,涉案房屋的清场工作最终完成,并与买受人当场交接。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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