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亲戚反目成讼 法官挺进深山执行和解
2018-07-27 09:43:27
     中国法院网讯 (王辉)  原为姐夫与内弟关系的尤某与高某,现却成为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7月25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远离县城数百里的深山,成功执行和解了该案,双方对执行和协议均表示满意。

  在尤某与高某之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于2016年8月22日、8月24日两次各向尤某借款10000元,并约定了不同月息。尤某与高某之姐离婚后,尤某多次向高某索要该笔欠款及利息无果,便将高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高某偿还尤某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因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尤某便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曾是亲戚关系,婚变已使双方关系蒙上阴影,再不能因执行使矛盾更加升级。于是,希望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消除负面影响。但被执行人高某迟迟没有行动,使案件没有进展。

  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山上养有数百只羊的情况后,执行局决定立即进山执行。7月25日上午,执行局副局长王树理带领执行干警驱车数百里前往富县张家湾镇八卦寺村,邀请村上有调解经验的老支书,顶着烈日一同上山前往数十里的牧羊场开展执行工作。在距离遥远,道路崎岖,往返艰难的情况下,为了一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便拟定了两套执行方案:其一是“文攻”,尽量说服劝导,全部履行或执行和解;其二是“武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处理其羊只,抵付案款。

  执行开始后,执行局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宣传全省法院开展“三秦飓风”行动的形势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老支书以乡村治理等大局利益向双方做工作,亲属朋友也进行正面劝说。最终,使被执行人高某愿意限期履行义务,在亲属的担保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除已还的2000元外,高某于2018年12月10日前向尤某清偿借款及利息26000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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