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执行用上无人机
2018-07-27 10:26: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霞
  “快看,法院执行连小飞机都用上了,这阵仗真大,看来这次法院是动真格了”。这是近日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现场的一幕。

  2016年12月,被告薛某、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冯某借款5万余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间利息和还款时间。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偿还原告的借款,原告冯某遂诉至中宁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所有利息。中宁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告薛某、张某仍不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敦促,被执行人都以没钱为由规避执行甚至开始玩起了躲猫猫。经向申请人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在老家有一片苗木可供执行的线索后,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苗木地进行查封。

  但是当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苗木地大约有近40余亩地,且周围被大面积农田、河流包围,传统的测绘、拍摄手段根本不能对其进行全面拍照取证。为避免查封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及防止被执行人对查封苗木进行转移出售,法院决定利用无人机对该地整体概貌与细节进行录像与拍照。通过无人机传输的画面,法院确认被执行苗木地范围,对现场进行抓拍录像,整个查封、取证过程仅花了半个小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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