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一股劲” 下好“一盘棋”
——江苏盐城法院扎实推进委托执行协助执行工作纪实
2018-07-29 09:1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陈华 仇军
  执行实践中,经常存在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情形,这就需要异地法院的全力协助。如何确保异地执行像本地执行一样顺畅,这是摆在全国法院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

  时代考卷面前,奋斗是最有力量的作答。在异地法院委托执行、协助执行请求事项上,江苏省盐城市两级法院没有“分外事”,勇当“主人翁”,做好“实干家”,志不求易事、不避难,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交出了一份份暖心“答卷”。

  高站位:打响“发令枪”

  “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需要天时、地利,更离不开人和。我们要坚持办理外地委托执行事项和本地执行案件一个样,保护外地当事人和保护本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一个样,对公、私当事人及不同地位的当事人一个样。要将委托执行工作与本院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点滴为江海,积小胜为大胜,务求取得实效!”盐城中院党组一以贯之的坚定理念中涌动着蓬勃正能量。

  思路清则路径实。为推动外地委托执行事项的精准办理,盐城法院精心布局、悉心投入,打“整体仗”,出“组合拳”。

  人才是第一资源。在人员配置整体向执行条线倾斜的基础上,各法院进一步优化执行团队配置,在执行指挥中心或配备专业团队,或成立备勤组,统一负责外地委托事项办理,包括委托法院联络、材料登记核查、协助、网上报结等系列工作。同时,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对口培训,配足车辆、4G单兵等系列保障,确保协助事项执行精准、高效、有度。

  在此基础上,加大管理和考核监督力度。明确要求执行工作下级法院执行上级法院发出的各项指令。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24小时备勤值班表,对重大紧急案情,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以执行工作单独考核为契机,将协助外地法院执行事项纳入到整体考核体系中,以《执行专刊》为载体,对协助得力、配合高效、业绩显著的部门或法院通报表扬,否则,将严肃问责,以此层层压实责任。

  强推进:唱好“协作曲”

  去年7月19日,灌云县法院一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去电,称其得到消息,该案被执行人正在建湖县银河之星商务宾馆306房内入住,其正在赶赴建湖的路上,但被执行人随时可能离开,故向省高院求助。

  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接报核实情况后,向建湖县法院执行局下达了快速出警的指令。建湖法院立即与案件承办人及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并组织优势警力赶赴现场,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内,就将被执行人控制。不久后,该院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每一份赞誉都来之不易。对于协助外地法院执行事项,盐城法院坚持念好三字诀,在本地与异地法院之间实现方向协同、责任协同、效果协同,做到无缝对接。

  一是“畅”字诀。线上线下同向发力,一方面安排专人在固定时间登录人民法院执行管理平台,查看是否有外地委托案件需要签收,另一方面则是到信件收发室查看是否有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快递件。确认后,立即开始核实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等细节,并与对方法院开展联络。二是“实”字诀。遵循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轻重缓急分配工作,提前安排好路线,对于协助查封、冻结、扣划等紧急事项最优先办理,其次为查询财产、调查线索、解除查封等紧急程度略低的事项。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涉嫌犯罪线索的及时函告委托法院。三是“联”字诀。借助盐城法院与29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意见,利用信息化平台完成部分委托事项。

  “统一动作”规范有序,“自选动作”精彩迭出。各基层法院发挥“首创精神”,如滨海县法院利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的“点对点”平台,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不动产的查询、查封。东台市法院将“法官村长”与各村居网格员相融合,查人找物的效能更上层楼。

  众力并,千钧举;人心齐,泰山移。近年来,盐城法院累计接受省内外法院委托办理事项1479件,已办结1253件,占比84.7%。

  大格局:延伸“责任链”

  “感谢内蒙古扎兰屯法院执行局同志的鼎力支持,让我们成功啃下了这起‘骨头案’,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前不久,在盐都区法院远赴内蒙古,成功执行一起涉案标的额达17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后,两地法官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该案事发紧急,当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扎兰屯市活动时,盐都法院立即向扎兰屯法院发出协作请求。很快,在当地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李某被成功定位,并被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在“铁拳”之下,李某放弃了“天高皇帝远”的幻想,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这场异地攻坚战成功画上句号。

  当双赢理念深入人心,盐城法院同样从委托执行、协助执行中收获“红利”。据了解,盐城法院近年来共委托省内外法院办理执行事项近900件,办结600余件,推动了整体执行质效指标趋优向好。

  而这种收益并非止于个案。据分管执行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长琴介绍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推进委托执行、协助执行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交流的过程,是一次取经的机会,是一扇学习的窗口,我们就是要通过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打好‘拿来主义’的牌,取长补短、扬长避短,实现盐城执行工作的整体跃升。”

  目前,诸如无锡市法院探索出的“执转破”吴江模式、连云港市法院打击拒执罪相关方面的工作经验等等,正与盐城执行工作相融合,持续生成出新动能。

  为放大案件效果,在开展协助过程中,必要的普法宣传同样是“必选项”。盐城法院加大执行第一现场的宣传力度,对相关典型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必教育、执行常识必说明、执行材料必发放,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者的侥幸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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