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慧眼识珠 失信人企图“金蝉脱壳”终落网
2018-08-01 08:44:19
     中国法院网讯 (李子维)  “法官,86万元赔偿款已经打到银行专有账户了,请注意查收”,7月31日一大早,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聪聪就接到被执行人陈某飞的电话。

  2017年2月,王某与宋某驾驶的河南省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宋某负事故全责。次月方某(系王某之母)起诉至祥符区法院,请求运输公司支付赔偿费。经审理,该院判决运输公司应向方某支付赔偿款86万元。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将其公司现有财产转至河南省许昌某运输公司名下,拿不到赔偿款的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多方查控,未发现许昌某运输公司有可供财产执行,使案件陷入履行不能。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官李聪聪经仔细查找,认真比对后,发现河南省某运输公司与许昌运输公司之间有特殊关系,其公司是一个家族式企业,法定代表人均为陈某某,即河南省某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与许昌某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飞(已故)系父子关系,财产均在陈某名下。在理清思路后,法官转变工作思路,通过查找找到法定代表人陈某电话,告知陈某,若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将构成拒不如实申报公司财产罪,该院将依法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对公司处以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十万以下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听闻要判处罚款和纳失,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慌了手脚,赶忙解释说前期一直是该运输公司总经理杨某协调处理此事。并要求法院先不要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以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表示会尽快将赔偿款打入银行专有账户,并约定了转账日期。到了约定期限,陈某主动联系法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一场交通肇事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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