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慑于被拘留压力结清所欠两千元物业费
2018-08-01 09:29:05
     中国法院网讯 (吴美鹏)  7月30日上午,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拘传,在法院调解室陈某慑于被拘留的压力,最终答应还款并与申请执人达成和解,结清所欠物业费2060元。

  2017年9月29日东兴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清拖欠东兴某物业公司物业费2060元,但判决书产生法律效力后,陈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2018年7月7日物业公司向东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兴法院第一时间告知陈某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和拒绝履行的严重后果,但陈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7月30日东兴法院对陈某依法进行拘传并下达“不还钱就拘留”的最后通牒,恐于“牢狱之灾”的后果和心理压力,最终陈某在中午12点之前结清了所欠物业费。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东兴法院一直秉持严惩失信行为的原则,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甚至拘留等多种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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