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
2018-08-07 09:29: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李德志 答诗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法院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老赖”,今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604个,其中自然人14048个,法人及其他组织2556个,有力推进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攻坚。

  对于拒执犯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采取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制,“应立尽立、应判尽判”,充分发挥申请执行人的主动作用,确保高效、精准打击拒执罪,切实解决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难问题。去年至今,全区法院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恶意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曝光、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起,全区法院相继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恶意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至今,全区法院追究拒执犯罪50人。

  同时,就政府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与自治区统战部联手,对非公经济人士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发挥失信名单的惩戒作用,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

  新疆高院部署继续完善打击联动机制,分工负责、通力协作,不断拓宽联合惩戒的手段,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曝光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在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对拒绝到庭、拒不接受财产调查、虚假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等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制裁,尽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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