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制大合议庭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8-08-07 16:55:45
     中国法院网讯  8月7日上午,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制大合议庭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审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霍市法院首次组成“3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形式的七人制大合议庭审理案件,分别由“法检两长”担任审判长和公益诉讼起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属于人民陪审员法所规定的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范围。当日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因该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鉴于此,霍市法院决定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集中阅卷,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讲解,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工作指导。在审判长主持下,庭审井然有序、张弛有度、严谨流畅。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庭审结束后的合议中,各位人民陪审员就本案的事实发表了意见。该案当庭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庭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地后,霍市法院迅速贯彻执行,对重大案件采用新型庭审模式,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陪审员的心理优势和“存在感”得到增强,参审的积极性得到较大提升。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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