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概略瞄准”走向“精准定位”
——浙江法院执行案件专项巡查纪实
2018-08-08 09:0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因你拒不申报财产,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拘传。”浙江省瑞安市某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王某,因其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款20万元拒不偿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上班期间不得不跟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走一趟,并因拒不申报被罚款1000元;

  “你好,我是某局纪检人员,现在把刘某和周某带到执行局了,请安排谈话教育。”接到电话后,瑞安法院执行干警调转车头,发现两名涉执特殊主体刘某和周某都已经在谈话室等着了……

  日前,瑞安法院对9家单位17名涉执特殊主体拘传,实际拘传到2人,另有2家单位主动协助拘传3人,促使主动履行案件4件,执行到位23.7万余元。

  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专项巡查后全省法院立行立改的一个缩影。针对巡查报告提出的报告财产令制度空转问题,瑞安法院自主研发“当事人比对系统”快速甄别被执行人特殊身份,拿“官赖”开刀,与监察委联合行动,对在执行中发现的拒不申报行为向其单位制发司法建议建议予以纪律处分。“我们专门查找问题,通过巡查基本找到问题根子,也浮现出一条破难路子,犹如专科把脉,从决胜执行难的‘概略瞄准’走向‘精准定位’。”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说。

  “带单兵打硬仗”?靠的是指挥员“功力”

  执行工作犹如指挥员“带单兵打硬仗”,就得靠指挥员“功力”。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浙江高院6个巡查组分两批对全省执行案件专项司法巡查,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抠,通过核查案卷、召开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等,收集人大代表或当事人反映的个案和意见75件次,走访收集人大、政法委和律师代表有价值的意见建议25条。全省法院一个个对症下药、一个个精准施策,专项巡查中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全省29个法院自2016年以来判处拒执罪数量为零,相比执行收案来说,拒执罪判决比例明显偏低。”巡查报告分析,很多法院对拒执行为束手无策,让着、躲着、拖着。为此,浙江高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要求全省法院全面运用公诉自诉手段做好拒执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把拒执典型案例发给每个被执行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杭州两级法院立即行动,外抓协同,内强规范,执行部门对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移送侦查或者由申请执行人自诉。还在官方微信推送《通过自诉,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的材料清单》,刷屏法律界“朋友圈”。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徐某涉嫌拒执罪一案,旁听人员中有13个“老赖”,内心颇受震撼,休庭期间,两人当场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来。当天,该院执行局收到款项8笔,共计12万元,涉及7件执行案。该院建立长效机制,使得拒执案件的审理旁听常态化。

  针对巡查报告提出的评估拍卖时间过长,不主动追问,导致案件长时间在“无为”中停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地税局签署被执行人房地产询价协作机制,将原本由评估机构提供评估价方式改为从地税部门获取计税基准价,询价结果作为司法网拍参考价。原来从评估程序启动至完成平均耗时一个月左右。目前已对54套住宅询价,节省评估费18.17万元,平均天数2天,有效助推财产快速变现。

  巡查发现,曝光“老赖”没有深入到街道小区,搜查、审计措施极少使用。如今不仅在社区曝光,还走进“熟人圈”。海宁市人民法院联合移动运营商,为联系不到或情节较为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量身订制“失信彩铃”,被执行人本人无法进行更换。100余名“老赖”的手机彩铃响起,短短一周内已有13人因此而履行义务,总涉案标的额达到263万余元。

  执行干警畏难怕烦?“一把手”牵头协调

  解决执行难是法院牵头、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执行人员存在强制执行的畏难情绪,对一些涉地方党政协调处置的执行案件不去协调推进,遇到腾房类、涉执信访类、涉群体类案件止步不前。

  为此,浙江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克服怨天尤人、畏难发愁、侥幸心理等三种情绪,做到领导、力量、责任等“三个到位”,一把手主要精力要放在执行上,形成“领导干部人人抓执行”的强大合力;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全省法院已抽调1108名干警到执行局工作,执行力量增加50%;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机制,把任务分解到组、落实到人,强化执纪问责,全省根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对127名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干警给予了诫勉谈话、警示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

  李占国还带头率先示范,牵头协调。调研中了解到某县反映一个人大代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采取强制措施未获批,他当即和市委书记沟通,很快,该县人大常委会讨论批准对此人的强制措施。

  针对较多法院涉及需腾退的案件基本搁置不办的问题,杭州中院排查出涉腾退案件184件,需腾退房屋175处。开展全市法院集中腾退专项行动,当天出动干警296人,成功腾退房屋31处,司法拘留1人,罚款1人。

  李占国要求,加大惩治力度,杜绝好人主义现象。全省法院做到“三个一律”: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限过后拒不履行的,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报告财产令送达后拒绝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一律采取司法拘留或罚款措施;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的,一律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丽水整合市、区两级执行力量,通过统一立案、统一查控、统一分流,构建市区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体系,实现各自为战向合成作战转变。绍兴中院对辖区法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局建立“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管案”上,中院统筹两级法院执行力量,通过协同执行办案模式办结执行案件逾400件,直接执行到位标的额4.92亿元,帮助明确逾700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思路和方案;“管事”上以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为平台,不断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在事项委托、案件督办、信访转办、值班签到、节点监控、规范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管人”的同时“育人”“选人”,把执行工作作为一个“苗圃”,从“实战”中选拔优秀干警,在职务任免、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入额遴选过程中由中院给出意见建议,构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一盘棋”的大格局。

  考核数据很重要?“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巡查发现,部分法院执行工作重数据现象,李占国强调:“执行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了确属执行不能的案件,其他案件都要执行到位。”2006年,浙江高院提出“三项承诺”,最后一项是“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这是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要一诺千金,一诺到底。”

  浙江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针对当事人联系执行法官难问题,温州两级法院推行“执行公开集中接待日制度”,即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全市各法院实行统一时间的集中接待,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将带头参加接待,所有的执行办案人员一律集中参加接待活动。海曙法院推出掌上执行办事大厅,只要添加法官的执行微信号,就可随时与法官直接沟通,法官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给予回复,执行法官再也不难找。

  日前,诸暨市人民法院还与市司法局联合推出执行终本案件公证机制,引入第三方对法官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是否依法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再由公证处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这个办法推出后,原本怀疑法院执行不力的申请人秦某,改变了看法,心悦诚服“终本执行”。

  据了解,诸暨法院2017年共执结案件14745件,其中终本案件5871件,占比39.8%。在数量庞大的终本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如果这些案件长期滞留在法院,会耗用大量执行资源,对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更大压力。”诸暨法院副院长陈勇说,在收到案子的那一刻,法院都抱着“上天入地,挖地三尺”的劲头找人找财产。可一些执行不了的案件,只能暂时退出执行程序、终止本次执行。但在裁定终本之前,有严格的流程要走,必须要穷尽执行措施,如通过网络查控财产、上门查找被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如限制高消费、符合条件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

  目前,诸暨法院已向公证处移交拟终本案件6件,公证处已对其中4件程序规范、执行措施完备的拟终本案件出具了公证法律意见书,依法细致阐述了执行案件办理的详细过程,并送达法院及相关执行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公证法律意见书后,表示认可。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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