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不养子生积怨 法官刚柔并济巧执行
2018-08-08 14:15:48
     中国法院网讯 (邰伦梅)  执行有时需要“铁腕”治赖的力度和强度,有时也需润物细无声的柔性和温度,尤其是家事类案件,不可下蛮力,更宜使巧劲。8月7日,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刚柔并济为3岁幼儿要回抚养费2万元。

  被执行人李某在儿子3个月时与前妻袁某离婚,二人商议孩子由袁某抚养。后两人因抚养费商议不下选择对簿公堂。2017年,在当涂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每年支付2万元的协议,然而协议达成后第一年李某就失信不付。由于李某离婚后迅速再婚生子,袁某对李某弃养的行为十分怨恨,双方剑拔弩张、矛盾激化。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联系李某,好言劝解,李某却置之不理。后调查过程中得知李某经营烧烤店生意,8月7日,为了不影响李某做生意、激化矛盾,执行法官选择凌晨出击找到李某住处,讲明来意、耐心开导。2个小时的化解工作丝毫没有奏效,李某被据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充分释明法律规定,同时运用情感教化的传统调解手段开导,终于打开李某的心结。当天中午,李某一次性交付2万元抚养费。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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