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部门联动共执行 强制腾房护权益
2018-08-10 16:18:19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丹 曾佐宸)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拒不交付房屋的执行难案进行了强制腾房,通过联合司法局公证处、辖区派出所和聘请专业人员,实现了整个腾房执行过程的规范、有序,坚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9月8日,吉安县法院立案执行吉安某银行申请罗某某、邹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某某、邹某某应归还银行9万余元及利息,另有一案需向申请人彭某支付17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上述判决义务,该院依法查封该涉案房屋并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18年1月23日,竞买人以37.7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在法院发出腾房公告后,被执行人罗某、邹某未在限期内自行将房屋腾空,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亦无果。

  鉴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腾空涉案房屋,吉安县法院遂启动强制腾房程序,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制定执行预案,确定人员分组,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调执行,司法局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执行当日,20余名执行干警在县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强制开锁进入房屋,组织搬家公司将房屋内物品有序搬离,进行清点造册,并对腾房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历经4小时,将被执行人房屋腾空,室内物品亦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整个腾房过程规范有序。

  本次腾房行动,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向社会公众传达了人民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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