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会议部署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18-08-14 09:37:37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晓敏 吴玉萍)  8月1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深圳会议”精神座谈会,传达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对下半年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全市法院院长围绕如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深入讨论。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针对天津法院司法改革中存在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内设机构改革效果不够明显、综合配套改革不够健全、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不够全面、“案件多法官少”的矛盾确实存在等问题,高憬宏强调,全市法院要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繁简分流,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继续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试点工作,继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力破解制约司法责任制落实的瓶颈问题。

  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围绕全市法院在服务天津投资环境改善中的角色定位深入开展大讨论,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作用,以专业审判态势分析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以有力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提高审判质效,以深度庭审公开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职业素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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