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贩卖毒品双双入狱获刑并处罚金
2018-08-16 09:21:41
     中国法院网讯 (万珊珊)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然而却偏偏有一对夫妻,罔顾法纪不惜以身试法,不仅危害社会这个大家,同时也毁了自己的小家。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张某和陈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均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陈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下旬期间,被告人张某分别向何某、翁某、李某三人贩卖毒品,收取200元至1300元不等金额的毒资。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被抓获时在其身上查获疑似毒品7.02克,在其与被告人陈某家中查获疑似毒品3.2克。经鉴定,上述疑似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2017年11月22日下午,被告人张某与李某在进贤县某地的商品房楼下正准备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随后被告人陈某在其家中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单独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伙同被告人陈某贩卖毒品一次,在被告人张某身上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份毒品7.02克,在其家中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份毒品3.22克,共计10.22克,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一次,单独贩卖毒品一次,在其家中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份毒品3.2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成立。本案毒品系被告人张某联系购买,被告人陈某对被告人张某购买毒品的来源、价格不知情,被告人张某是主犯,被告人陈某系从犯,对被告人陈某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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