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的是方式,不变的是使命
2018-08-20 14:11: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雷章兴
  • 作者(后排左一)在淤头法庭工作期间的照片。
  • 作者开着巡回审判车下乡巡回审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赔偿案。
  1989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随后被安排在淤头人民法庭。作为书记员,我跟随的是一位奔五的老法官老周,他既是我的长辈,也是我法院工作的启蒙老师。

  到法庭不久后的一天,老周叫我收拾行装,准备下乡办案。我看到老周打了一个很大的包袱,旁边放着一个红彤彤的大国徽,我有些好奇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东西。老周说:“这次下乡的案件很复杂,要勘查现场,在当地开庭,没有四五天回不来。”我一听还得在外过夜,有点发懵。

  我们一老一少,背着国徽,骑着自行车出发了。为了节省时间,老周带着我专挑小道甚至田塍路走。一路上,说是骑自行车,实际上是推着自行车甚至是扛着自行车走。田塍路窄,一不小心还连人带车一起摔进了田里,幸好冬季的农田是干涸的。我个子小,老周见我过小山岗推车又背国徽很吃力的样子,撑好自行车,要我把国徽给他背,我执拗着不给。路上整整走了三个半小时,终于到了目的地——江郎乡西山村。

  这是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两户村民为相邻屋弄排水和搭建猪食池发生纠纷已有多年,村委、乡政府多次出面处理,没有结果,矛盾反而更加激化。这次我们的到来,村委会、乡政府派人配合做工作,都寄希望于法庭能将纠纷解决好。在此后的两天时间里,我跟随老周拿着画好的现场勘查图,走访了十余户村民,调查了这两家房屋建造的时间,宅基地的权属、分界线等,以及双方纠纷产生的根源。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积怨太深,连续几天的调解毫无结果。我心灰意冷,问老周:“要不早点回家。”老周很严厉地批评了我一句:“我都没说走,你打什么退堂鼓?”我再没吭声。

  第五天下午,老周通知当事人到村委会会议室开庭。村民把会议室挤了个水泄不通,想看看开庭(当地人叫“过堂”)是什么样子。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旁听群众早已散尽回家吃晚饭。老周告知,晚上7点,继续开庭。整个晚上,老周不厌其烦地解释着邻里团结和睦、村民和谐互助的意义,调解持续到深夜11点。在老周和村干部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放弃各自不合理的要求,并退让了相邻十厘米的界址,被告自愿拆除影响原告屋弄排水的猪食池。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临行前,昨夜接受调解的双方当事人都赶来为我们送行。推着自行车,背着国徽离开西山村的我内心激动不已,第一次下乡办案的经历虽然辛苦,却让我骄傲无比,至今仍常给新入职的年轻人提起。

  斗转星移,日月更新,人民法院的司法进程也随着改革的步伐走进了新时代。当年简陋的法庭、落后的交通工具、艰苦的办案环境已成为“过去时”。现在,我们下乡办案借助的是现代化的巡回审判车,缩短了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而“当天去当天回”的巡回办案模式也大大便利了我们自己。回顾往事,变化的是下乡办案方式,不变的是我们肩负的使命。

  (作者系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峡口人民法庭庭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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