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被处罚案
2018-08-20 14:56: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22日15时许,魏某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西乡法庭要求立案。工作人员审查了魏某提交的起诉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口头告知魏某还应补充主体材料、仲裁裁决书及证据。但魏某声称仲裁裁决书已被自己烧毁,无法提供。立案人员告知其可以到劳动站调取,魏某表示拒绝。

  随后,魏某突然情绪激动,举起窗口电脑欲砸向立案人员,被安保人员制止。法警和立案庭工作人员均向魏某告知,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办理立案手续,但魏某仍情绪激动。随后,派出所民警到场,将魏某劝至当事人等候区,直至其情绪恢复平静。几分钟后,魏某从卫生间出来,再次返回立案窗口,扬言要砸窗口的办公电脑,并强行进入办公区域,打砸大厅8号窗口电脑屏幕,将电脑屏幕砸坏。16时22分,魏某被民警带离现场。

  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魏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良好的工作秩序是司法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本案中,魏某不听劝阻,哄闹办公场所,打砸法官和办公物品,侵害了法官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法院尊严、司法权威,应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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